职责业务 /DUTY BUSINESS

工作职责:

    一是森林资源监测,包括森林资源清查和动态监测,即查清全州森林、林木、林地资源种类、质量、分布及经营管理现状,适时监控其消长变化情况,及时提出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意见,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,编制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、制定采伐限额、实行生态效益补偿、指导和规范林业科学经营等提供重要依据,也是考核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责任制的重要指标。森林资源监测是我中心法定职责,《森林法》第十四条规定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,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,掌握资源变化情况”;

 

    二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,包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,造林规划设计、指导、检查、验收及项目论证等,主要接受上级指派任务,协同各职能科室,为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保障;

 

    三是林业技术鉴定,受上级或相关部门委派、委托,对林业案件、纠纷及上访事件等,进行技术鉴定,直接为林农服务。

 

 

业务范围:

    森林资源、动植物资源、湿地资源、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;森林分类区划界定;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;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;实施方案编制;林业专项调查;林业作业设计调查;营造林规划设计;林业数表编制;国家、地方或行业标准制定;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、城镇(平原)绿化、景观绿化及森林经营等造林绿化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;控制、地形测量等。